| 适应症 | ||
| 50mg | 规格 | 0.1克 |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厂家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 国药准字H44020366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718 |
| 功效主治 | ||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 1、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3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1片半-4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6片)。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半片-1片半),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 片剂 | 剂型 | 片剂 |
|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不良反应 | 有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缺乏最为严重,多在治疗后2mdash;3个月内出现,也可随时发生;其他常见有药疹、眩晕、关节痛、腹泻、厌食、黄疽等;剂量过大可致甲状腺机能低下,表现乏力、嗜睡、畏寒、浮肿或粘液性水肿等,停药后可自愈。 |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禁忌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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