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 淋病 痢疾 梅毒 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 前列腺炎 膀胱炎 睾丸炎 肾盂肾炎 肾炎 痤疮 扁桃体炎 肩周炎 毛囊炎 甲沟炎 鸡眼 咽炎 泪囊炎 睑缘炎 麦粒肿 牙龈炎 外阴炎 阴道炎 乳腺炎 颌下腺炎 骨髓炎 骨炎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肺炎 细菌性肺炎 中耳炎 副鼻窦炎 鼻窦炎 肠炎 食物中毒 胆管炎 胆囊炎 腹膜炎 血症 菌血症 疖肿 蜂窝组织炎 囊肿 脓肿 创伤 喘息 |
适应症 |
肺炎 淋病 痢疾 梅毒 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 前列腺炎 膀胱炎 睾丸炎 肾盂肾炎 肾炎 痤疮 扁桃体炎 肩周炎 毛囊炎 甲沟炎 鸡眼 咽炎 泪囊炎 睑缘炎 麦粒肿 牙龈炎 外阴炎 阴道炎 乳腺炎 颌下腺炎 骨髓炎 骨炎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肺炎 细菌性肺炎 中耳炎 副鼻窦炎 鼻窦炎 肠炎 食物中毒 胆管炎 胆囊炎 腹膜炎 血症 菌血症 疖肿 蜂窝组织炎 囊肿 脓肿 创伤 喘息 |
50mg(按C23H27N3O7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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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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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厂家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0920124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10 |
肺炎 淋病 痢疾 梅毒 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 前列腺炎 膀胱炎 睾丸炎 肾盂肾炎 肾炎 痤疮 扁桃体炎 肩周炎 毛囊炎 甲沟炎 鸡眼 咽炎 泪囊炎 睑缘炎 麦粒肿 牙龈炎 外阴炎 阴道炎 乳腺炎 颌下腺炎 骨髓炎 骨炎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肺炎 细菌性肺炎 中耳炎 副鼻窦炎 鼻窦炎 肠炎 食物中毒 胆管炎 胆囊炎 腹膜炎 血症 菌血症 疖肿 蜂窝组织炎 囊肿 脓肿 创伤 喘息 |
功效主治 |
肺炎 淋病 痢疾 梅毒 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 前列腺炎 膀胱炎 睾丸炎 肾盂肾炎 肾炎 痤疮 扁桃体炎 肩周炎 毛囊炎 甲沟炎 鸡眼 咽炎 泪囊炎 睑缘炎 麦粒肿 牙龈炎 外阴炎 阴道炎 乳腺炎 颌下腺炎 骨髓炎 骨炎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肺炎 细菌性肺炎 中耳炎 副鼻窦炎 鼻窦炎 肠炎 食物中毒 胆管炎 胆囊炎 腹膜炎 血症 菌血症 疖肿 蜂窝组织炎 囊肿 脓肿 创伤 喘息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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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克,以后第12或24小时再服用0.1克,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毫克,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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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
剂型 |
胶囊剂 |
1 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 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 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 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 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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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 常见:1% 不常见:0.1%且1%罕见:0.01%且0.1% 非常罕见:0.01%系统器官分类不良反应血液淋巴系统 异常:罕见: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非常罕见:溶血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发生率不确定:粒细胞缺乏;心血管系统 异常:非常罕见:心肌炎、心包炎;耳与迷路 异常:罕见:听力损害、耳鸣;内分泌系统 异常:非常罕见: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褐-黑变;胃肠道系统异常 上市后,在接受米诺环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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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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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任何四环素类药物或本品中的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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